本命年五月:职场遭暗算

  今天特地跑到和平里人才中心办理了和二外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出来的时候感觉这件事情什么地方有点不对劲,到了返回的路上才终于想明白:这好像不是我辞职,也不是自动发生的,而是我被炒了。

  和二外的劳动合同签到七月份,为期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不管我辞职还是二外炒我鱿鱼,大家都没有什么违约的问题。我是四月份决定要离开二外回云南的。当时联系好了单位,新单位领导说现在工作比较急,我越早去越好。我说还有几个月合同到期,我还是想有始有终,等这边的合同到期了再去。新单位领导听了甚为欣慰——因为将来我对新单位自然也会这样有始有终,于是同意。

  然后就继续工作,一切并没有什么不同,中间还咨询过一次人才中心,说我不用额外办什么手续,到合同期满前30天,他们会发一个表,到时候我只要填表的时候说明不续签合同即可。期满自动离职嘛。

  5月下旬的时候,我们部门领导拿来一份“离职申请表”让我填,我以为这就是人才中心说的那份表了,虽然是早了点,但是大单位办事效率低,提前办理也很正常。填了表,人事处又说还要写一份离职申请。我还觉得奇怪呢,离职嘛,到期了自动就离了,还用申请什么啊?不过没想太多,写了一份,大意是由于个人原因,我申请于今年合同期满时离职,相关工作如何交接,望予批准云云。

  当天人事处的同志就来让我签字了,签字后半个小时,接到人才中心电话,要我“尽快”到人才中心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今天是接到电话后第二天,我去办理了手续,问了两个问题:

  “解除劳动合同,这个意思不是合同到期终止吧?”

  “不是,是解除”

  “那我是不是现在就不用在这个单位上班了?”

  “是啊”

  解除合同的那个文件上写的是“5月26日”起解除劳动合同,今天是5月31日,我还多干了两天,不过“离职”的过程可谓超级轻松,连工作都不用交接,狂倒……。

  不知道什么时候会通知我“24小时内搬出二外”,还好搬走的话起码有800块当初交的押金,随便住个六七天是不成问题的,不过就只能是没星的标准间了!

  很多人似乎很在乎“辞职”和“被炒”这两个词的区别,我比较笨,结果本来是“辞职”的也变成了“被炒”,不过还好,我没感觉有多郁闷。反而有种解脱的感觉。幸好“为母校做贡献”的心态只是持续了半年左右,而且部门领导和同事的确对我非常好,当初“报知遇之恩”的想法并没有像“为母校做贡献”一样被泼冷水。

  再见了二外!祝福你的将来会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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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命年五月:职场遭暗算》上有7条评论

  1. 小李刀刀 文章作者

    [quote=雪儿]大家好,我想找一下属鼠的人和属狗的人和不和
    帮我查一查[/quote]

    这个怎么也到这里来问?晕

  2. 雪儿

    大家好,我想找一下属鼠的人和属狗的人和不和
    帮我查一查

  3. suie

    资方知道弄错了就好,但原你以后不要在“上当”啊~
    祝你好运,一路顺利,事业有成!

  4. 小李刀刀 文章作者

    [quote=suie]从上述情况来看,这属合同期未满,你方提出,资方同意的一种终止合同行为,你被忽悠了。。。

    合同期满,你方有权可以不再续订,还可以享受劳动法有关规定的你在服务期满时由资方应当给予的待遇。不知在你合同中是否有这条款?[/quote]

    如同你的分析,就是“我方提出,资方同意”的一种终止合同行为,他们第二天给我打电话说是他们工作人员办错了手续,我现在决定继续工作到合同期满,至于待遇,真的无所谓了,反正合同已经终止了,对我来说很好很满意,嘿嘿

  5. suie

    从上述情况来看,这属合同期未满,你方提出,资方同意的一种终止合同行为,你被忽悠了。。。

    合同期满,你方有权可以不再续订,还可以享受劳动法有关规定的你在服务期满时由资方应当给予的待遇。不知在你合同中是否有这条款?

  6. 99

    不管怎么样 祝福刀刀!
    前面可是诱人的新生活哦!
    呵呵!六一节日快乐!

  7. 紫荊伊人

    你想得開最好啦﹐別哭鼻子哦
    呃﹐﹐﹐感覺還是有點不近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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